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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影法师:四缘中的因果智慧

2025 年 09 月 27 日

一切法生起的主要原因及辅助原因,共计六种,故谓六因,即能作因、俱有因、同类因、相应因、遍行因和异熟因。

 

六因与四缘是阐释事物间因缘关系的不同系统。它们之间有交错、含融,但并不完全划等号。

 

关于六因与四缘的关系,历来存在争论。有法师认为,六因涵盖一切因,四缘也涵盖一切因,理当划等号。有法师则认为,六因与四缘的角度、侧重点不同,不能简单等同。我同意后一种观点。一方面,两者的侧重点不同、说法方式不同;另一方面,想要用有限的名词概念,把作为宇宙和生命最普遍的、无限复杂的规律讲清楚,一一对应,滴水不漏,这是不成立的。佛陀不做这样的努力,佛陀也没有能力把一个圆满完备的智慧告诉尚未觉悟自心的凡夫,只能择其大者而言之,把对我们修行和生活最重要的因果智慧开示给我们。

 

不同的系统和经论,依据不同的因缘,针对不同众生的理解方式,会有种种不同的开示。虽然总的教法是一致的,但是会有侧重和差异。不同系统之间可以类比,但是不一定都能划等号。

 

1.能作因

 

又叫所作因、随造因。即某物生时,凡一切不对其发生阻碍作用之事物,皆为某物之能作因,其范围至广。此因所得之果称增上果。

 

能作因分为两种: 一、自法生时,给与胜力而助长者,称为与力,如眼根生眼识,或如大地之生草木,乃有力之能作因。此仅限于有为法。二、自法生时,无所障碍,令之自在而生者,称为不障,如虚空之于万物,乃无力之能作因。

 

能作因与四缘中的增上缘非常接近。但六因是六种因,四缘是四种缘,详略范围是有差别的。

 

2.俱有因

 

为俱有果之因,所得之果称为士用果。俱有因亦分二种:

 

一、辗转同时互为因果者,称为互为果俱有因。

 

这是四缘里没有讲到的。比如,三个木杖相互支撑组成三角形,每根木杖的存在依赖其他两根,同时它也对其他木杖起支撑作用,三杖的支撑存在状态互为因果。再比如师生在课堂上的教学关系:没有老师就没有学生,没有学生也就没有老师。因为有学生听课,才有老师讲课;也正因为有老师讲课,才能有学生听课。二者同时存在、互为因果,称为“互为果俱有因”。

 

二、多法同时为因而得同一果者,称为同一果俱有因。

 

三根木杖组成的三角形,上面可以承载东西,这即是同一果俱有因。还以课程为例:学生与老师一起共同构成了一堂课。如果把这堂课看作果报,它由老师、学生、教具、讲课内容及教室等条件共同构成。相对于这堂课的果来说,老师与学生为“同一果俱有因”。在老师和学生之间,则属于“互为果俱有因”。总的来说,这两种情况都属于俱有因的范畴。

 

3.同类因

 

指过去与现在之一切有漏法,以同类相似之法为因,故称同类因。如善法为善法之因,乃至无记法为无记法之因。此同类之名,就善恶之性而立。

 

比如,人道众生属于同一类别,种了人道的因便得生人道的果,种了善法的因即得善法的果,这就属于同类因的范畴。以事物来说,绿豆生绿豆芽,成熟之后结出绿豆,这也属于同类因。此因所得之果称作“等流果,因为果和因相类。

 

4. 相应因

 

指认识发生时,心及心所必同时相应而起、相互依存,二者同时具足同所依、同所缘、同行相、同时、同事等五义,故称为相应因。此因所得之果称士用果。

 

这是指我们心的情况。比如我们的眼睛看到花朵,瞬间生起一系列的心理活动,由心王刹那产生眼识以及一系列的眼俱意识,如花美、花丑、花开、花谢等。这说明我们的心识不是孤立的,而是多因任运而起。

 

相应因与俱有因属于同一类,区别在于相应因讲的是心法,俱有因则指一切事物。从这个意义来说,相应因包含在俱有因中。

 

佛法侧重心法,因此讲到心法时,就会强调心法生起的因缘。佛陀讲法的目的很明确,为解脱服务,而不是为了解释这个世界。依修行实践的需要,佛陀讲法有详有略,有的地方甚至会重复强调。只有证入解脱,才能真正了解这个世界,因此佛陀不会为因地凡夫详尽解释世界的情况,既无可能,也无必要,不符合佛陀讲法的原则。

 

5. 遍行因

 

特指能遍行于一切染污法之烦恼心而言。由心所中之十一遍行,遍生一切之惑,故称遍行因。所谓十一遍行,即逆于四谛之理的邪见与烦恼。

 

在凡夫的因果世界中,遍行因无处不在,因此被称作“遍行”。遍行因有十一种,属于与四圣谛相违背的无明与烦恼,具体包括:迷于苦谛的身见、边见、邪见、见取见、戒禁取见、疑与无明;以及迷于集谛的邪见、见取见、疑、无明。此十一烦恼即一切烦恼生起之因。此因所得之果称为“等流果”。

 

其中,身见、边见、邪见、见取见、戒禁取见被称为“五利使”,属于认知层面的烦恼和错误。疑是烦恼,无明是痴惑,即贪嗔痴中的“痴”。

 

遍行因在凡夫的一切时间、一切地点都起作用。它与等无间缘的关系是,遍行因存在于凡夫的念念之中,包含在等无间缘里面。二者在修行上极其重要。在恶业尚未忏除干净、业债没有偿还、业果等待承受之时,我们可以通过对遍行因和等无间缘的观修、解除与放下,得以从因果相续的苦海中解脱出来。此举可谓“釜底抽薪”。

 

把凡夫相续中最重要的条件之一遍行因与等无间缘解除了,就能解脱因果的束缚,这是从个体解脱来讲。但从净化一切因果的角度来看,因果还需要再面对,这是因地修行与果地修行的差异。

 

为什么遍行因能生等流果呢?有哪类的无明执着,就会落在同类果报中。有什么样的烦恼,就生在什么样的世界。因与果相类,所以得等流果。

 

6. 异熟因

 

特指能招致三世苦乐果报之善恶业因。如以五逆之恶法感地狱之报,以十善之有漏善招天上之果。天上与地狱之果皆非善非恶,而系无记性。如此以善因恶因皆感无记之果,因果异类而熟,故其因称为异熟因,所得之果称异熟果

 

我们种下善因,能得福乐果报;种下恶业,则能感得罪苦的果报。但是,罪苦与福乐本身,并没有善恶的属性。比如,过去生因严重的妄语,诽谤三宝或父母师长,导致今生疾病缠身。因是恶因,但作为果报,疾病本身不具备善恶属性。

 

异熟因属四缘中的因缘,与前面五因也有相摄的法义。异熟因特指从因到果,不完全是同类因,也不完全是等流果,而是会有变化,但这种变化都在因果规律的范围内。善因得善果,恶因得苦果,丝毫不爽。

 

异熟因所感的果报,称为异熟果。其中的一个含义,即异时而熟,不是当下成熟,就像“春种一粒粟,秋收万颗粮”。另一个含义是异类而熟,果与因的性质发生了很多变化。这是生命世界和因果规律的复杂性决定的,并不是无规律的异化,更不是凭空而有,唯有诸佛才能洞见其内在的因果关联。

◎ 根据2020年明影法师讲《因果法则》整理,题目为编者所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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