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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影法师:因果法则
2025 年 08 月 17 日
我自己学习佛法的习惯,是抓要点,抓总纲。比如在学一切经论时,有三大总纲,涵盖一切教法。无论是三大语系、大小乘还是各宗各派,所有经论全是在讲这三大法义:菩提心、因果法则和空性智慧。这三者其实是佛法的不同侧面,互相融合,一法包含其他两法。从开始学习一直到圆满成佛,这三法始终贯穿其中。
今天我们重点探讨因果法则。这个主题并不简单,完整意义上的因果法则涵盖了一切佛法。
什么是因果法则?
因果法则,又称缘起法则、因缘生法,指世间和出世间一切事物产生、发展以及消亡的普遍规律。这个法则极其重要。古人常说,所谓道“其大无外,其小无内”。“道”的内涵是什么呢?我认为因果法则最适合。当然,空性智慧也是“道”,但空性智慧是佛教独有的智慧,因果法则却贯穿了世出世间一切规律,会通世间一切学问。经典里经常讲:“一切法因缘生。”可见因果法则的重要性。
因果、缘起与因缘,这些都是从不同侧面对同一规律的阐述。“缘起”侧重说明事物的发生过程,所谓“缘起则法起”。“因果”强调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。“因缘”主要是讲事物构成的主要条件和次要条件,即“因缘生法”。表述不同,但本质上是可以划等号的。
一切事物都是由各种因素或条件组成的,组成事物的条件存在,事物就存在;条件变化或消失了,事物也就随之变化以至消失。这就是因果法则的道理。
万事万物都是如此。比如这个瓷瓶,如果形状改变,就不是现在的瓷瓶了。材质、颜色也是一样,任何一个条件改变,瓷瓶都会发生变化。当条件不复存在,瓷瓶也就消失了。所以,因果法则乃是普遍规律,在瓶如此,在万事万物都是如此。
谁创造的因果法则?
这么重要又普遍的规律,是谁创造的呢?让我们看看佛陀的回答。
有比丘问佛:“世尊!缘起法为世尊作?为余人作耶?”
“缘起”和“因果”,在此处是一个内涵。经典里多用“缘起”,生活中则多用“因果”,所以我以“因果法则”作标题,但是会经常用到“缘起法则”这个概念。
这个问题中,所谓“余人”指的是印度教中的大自在天、大梵天王等,在印度文化中被尊为造天、造地、造宇宙、造规律也造人的造物主。所以,比丘问佛:“世尊,缘起法则是您创造的吗?如果不是您,那是大梵天王创造的吗?”
佛告比丘:“缘起法者,非我所作,亦非余人作。然彼如来出世及未出世,法界常住。”
佛陀说,缘起法则不是我创造的,也不是出自别人。这是法界本有的规律。无论佛出世不出世、成道不成道、讲法不讲法,都是存在的。这是客观规律,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。
“彼如来自觉此法,成等正觉,为众生分别演说,闻发显示。”
佛陀进一步开示:彼如来、此如来,所有如来,都是觉悟了缘起法则而成等正觉的。什么是成等正觉?就是彻底觉悟缘起法则。所有如来通达缘起法则之后,为众生分别演说,建立教法。如何建立教法呢?依据缘起法则建立教法,进而诠释缘起法则的道理。
“所谓此有故彼有,此起故彼起,为缘无明、行,乃至纯大苦聚集。无明灭故行灭,乃至纯大苦聚灭。”
缘起法则的高度概括,就是这句“此有故彼有,此起故彼起”。因为有此所以有彼,这是讲生死的关系:有无明所以有行,乃至有生老病死忧悲苦恼;无明灭,十二因缘都灭,乃至纯大苦聚灭。这是在《杂阿含经》中,佛陀回答比丘的问题时,讲到因果法则是宇宙本有的规律。
佛说法四十九年
无非“因果”二字
人类的一切矛盾和苦恼都是因为违背了因果法则,要想解决这些问题,也要遵循因果法则。这就是因果法则的重要性。对此,经典是如何阐述的呢?
经云:“见缘起者见法,见法者见佛。”这是说,只有见到缘起智慧、缘起规律的人,才算是真正见到法;见到法,就是见到了佛。这意味着真正地见佛,不是见那个万德庄严的佛身,而是见到缘起法。
虚云老和尚是近代最受尊重的大禅师、禅门巨匠,对当代佛教的发展贡献巨大。虚云老和尚曾开示:佛说法四十九年,说了一大藏教,概括起来无非“因果”二字。
◎ 根据2020年明影法师讲《因果法则》整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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